法治瞭望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践行枫桥经验 邻里干戈化为玉帛

时间:2026-09-30 08:15:33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李葆华 阿娜古·米吉提 阿布都热合曼·阿依买提  阅读量:1
导读:远亲不如近邻,和睦邻里是基层民生幸福的温暖底色。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邻里口角争执引发的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纠纷。承办法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跳出单纯办案思维,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促使邻里双方放下积怨、握手言和,既依法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源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治瞭望(通讯员 李葆华 阿娜古·米吉提 阿布都热合曼·阿依买提)远亲不如近邻,和睦邻里是基层民生幸福的温暖底色。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邻里口角争执引发的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纠纷。承办法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跳出单纯办案思维,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促使邻里双方放下积怨、握手言和,既依法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源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玉某与热某系相邻而居的邻里关系,此前因日常琐事素有嫌隙。事发当日,双方再次因生活小事发生口角争执,情绪升级后,被告热某在自家院子里隔着围墙先后三次向原告玉某投掷砖头,造成玉某头部及脸部多处受伤。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玉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后玉某申请司法鉴定,明确所需误工期限为90日、护理期为30日、营养期为60日。

  玉某据此向被告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然而热某态度强硬,拒不承认过错,明确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协商无果后,玉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本案系典型的邻里矛盾激化引发的侵权纠纷,双方比邻而居、朝夕相处,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积怨,反而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反复涉诉。为此,法官决定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力争一次性化解矛盾根源。

  通过“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经法官多轮耐心调解与反复沟通,明之以法,划清责任边界;动之以情,修复邻里关系;晓之以理,平衡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回顾邻里互助的积极面,理性看待日常摩擦,避免因一时冲动激化矛盾、两败俱伤。热某最终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对给玉某造成的身体伤害与精神痛苦深表愧疚,当庭向玉某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全部合理赔偿责任。玉某亦表示谅解,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邻里积怨得以彻底化解。

  本案是我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源头化解的生动缩影。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民生类案件,优先运用调解方式柔性化解,避免判决后矛盾反复、衍生执行问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解”。二是坚持源头治理,修复社会关系。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聚焦矛盾根源,通过释法明理、情感疏导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从根源上消除矛盾隐患,实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社会效果。三是坚持情理法融合,彰显司法温度。既坚守法律底线、明确责任划分,又兼顾公序良俗、邻里情理,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法官提醒:邻里相处难免产生摩擦,遇事应冷静克制、理性沟通,切勿因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及以上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邻里之间应当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邻里环境。

责任编辑:建德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09001449号-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08263 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