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瞭望(通讯员 韩紫琪)“随着孩子渐渐长大,教育、生活花销越来越多,原先约定的抚养费已经不够用了。”近日,吉某来到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希望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吉某与南某曾经是夫妻,二人离婚时约定,由南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可岁月流转,孩子一天天长大,各项生活、教育开支随之上涨,1500元已经难以支撑孩子日常所需。吉某多次和南某沟通增加抚养费无果,无奈之下向焉耆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抚养费提高至每月1800元。
承办法官兰雅琴接过这起家事案件后,很快有了办案思路,也深知案件背后关乎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简单一纸判决,很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孩子长远成长。法官没有急于开庭下判,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柔性化解这场纠纷。
调解室内,法官分别与二人倾心交谈。面对吉某,法官耐心讲解抚养费调整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客观讲明南某当下的收入情况与生活压力,劝说她多体谅对方实际难处。
“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法官又对南某释法明理,孩子成长过程中各项支出增加,适当提高抚养费,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
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让南某内心有所触动。虽然自身经济并不宽裕,但他心里始终牵挂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不愿因为纠纷,影响孩子的成长。经过斟酌,南某自愿同意将每月抚养费由1500元增加至1800元,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感谢法官,既考虑到孩子,也体谅我的实际情况,我一定会按时把抚养费给到孩子。”调解结束后,南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吉某也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一桩抚养费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焉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将司法温情融入每一起案件。既严守法律底线,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兼顾人情事理,用心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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