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喀什讯(通讯员 亚库甫拜克·铁木尔比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一件件小案、一桩桩小事,却蕴含着人民群众殷切的期盼。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秋风”专项执行行动工作要求,今年自11月以来集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积极展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连某与孙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确定由被告孙某支付原告连某劳务工资20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由于被告孙某判决生效后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原告连某多次向被告孙某催要无果,原告连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多次催缴,并向被执行人孙某声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标的金额虽小,但却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秉持着司法为民的理念,迅速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线上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措施,被执行人孙某因名下财产被冻结,无法正常消费和其他日常交易活动,被迫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并将案款2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至申请执行人,该案件历时8天顺利执结。
塔县法院坚持以“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为民护薪,依法将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财产”强制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被执行人的舒适空间,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担当与作为,充分体现了小标的背后的大民生情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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