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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不是中止执行 约定义务更须及时履行

时间:2024-10-29 09:57:4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执行和解案件。2020年9月,王某与某车业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购买四轮电动汽车计5.3万元,某车业公司将电动汽车交付王某,并约定买车款于2020年12月底前付清,但王某却未曾支付,某车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

  法治报道新疆讯 “这个案子你还要继续拖?已经和你说过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你承诺会主动履行,还写了保证书,到现在还想拖!今天不履行,必须拘留!”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执行和解案件。2020年9月,王某与某车业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购买四轮电动汽车计5.3万元,某车业公司将电动汽车交付王某,并约定买车款于2020年12月底前付清,但王某却未曾支付,某车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令王某向某车业公司支付买车款5.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予履行,某车业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其表示需要筹钱,过两天就付。两天后王某带领某车业公司法人马某前往法院,称双方就执行款项达成协议,当日先行支付1万元,后续4.3万元,每月15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付清止,并自行签订和解协议向法院递交。因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暂时终结执行。2个月后某车业公司法人前往法院称:“法官,时间到了王某不给钱,还一直敷衍我,说过两天给,但一直没有给钱,他就是一个骗子”,执行法官听完后立即驱车前往王某住处,王某表示现在手头紧,过两天就支付,如果你们不相信我,我现在就可以写一个保证书,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未按期履行法律后果后离开。期限已至,执行法官再次找到王某,其又称过两天,随即法警将其带回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程序,当拘留决定书放在王某面前时王某表情变得僵硬,嘴里默默说道“不至于吧,就那么点钱”,执行法官说:“这对你来说很有必要,你手机微信月收入上万元,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现在对你进行拘留十五日。”王某见执行法官动起了真格,自知再不履行义务可能被采取措施,当场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书写悔过书,免予拘留。

  下一步,泽普县人民法院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进行铁腕般的执行,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采取有力措施,捍卫法律威严,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全心全意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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