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喀什讯(通讯员 亚库甫拜克·铁木尔比克)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打通判决执行“肠梗阻”,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被告孙某一直未支付原告周某租赁费共计1.5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孙某需向周某支付租赁费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过程中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孙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申请执行人租赁费1.5万余元,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租赁费用。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通过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孙某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表示歉意,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障。
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逃避履行的行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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