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新疆讯(通讯员 孙成光)随着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购买保险成为不少人的选择。那么,如果被执行人购买了保险,其保单能否被执行呢?近期,新疆泽普县法院就办结了一起执行保单案件。
今年7月,因鄢某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陈某向泽普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办案中发现,鄢某多年前已转移其车辆、房产。面对执行难的困境,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后发现鄢某名下有多个保险单,累计缴纳保费超七万元。陈某知悉情况后要求执行上述保单。
经执行干警到保险公司咨询,了解到若强制扣划鄢某保单现金价值,退保后的金额仅剩三万余元。面对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更大程度损害被执行人权益的两难局面,执行干警及时联系鄢某,告知其五日内应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扣划其保单现金价值。经过一番沟通,鄢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果断采取强制退保、扣划其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执行到位三万余元的款项,并及时发放给了陈某。
法官说法:
执行办案中,常会发生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被执行人的保单强制退保的情形。但是,如果保单现金价值远低于投保缴纳费用,该做法可能损害被执行人利益。本着应“优先考虑申请执行人利益,兼顾被执行人利益”的原则,当申请执行人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保单时,法院可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本案中,因被执行人最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故法院依法强制退保,扣划保单现金价值,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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