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武桂 铁日巴图)近日,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协助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完成异地扣押行动,为千里之外“兄弟法院”的干警提供有力保障,共同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广东某劳务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衡山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广东某劳务公司应向某融资租赁公司还款110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广东某劳务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某融资租赁公司遂向衡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经系统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较多工程车辆,但分散于几千公里之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多个地方。
某日上午,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接到来自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异地协助扣押车辆的申请,在了解基本案情以及具体协助事项后,该院执行指挥中心随即安排1名执行法官,2名法警、2辆警车前往进行协助,两地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前往和硕县某石英矿场。
执行法官到达矿场后发现,被执行人正计划和该矿场签订挖机租赁协议,挖机已经入场完毕。在两地法院通力合作下,经多方协调沟通,最终成功扣押被执行大型工程挖掘机,顺利完成异地协助执行工作。
异地执行一直以来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今年以来,和硕县人民法院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130件,包括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冻结银行账户、查封动产、不动产等事项,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办结率100%,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协助兄弟法院完成异地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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