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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法院+工会”提高劳资纠纷化解效率

时间:2024-06-14 11:06:4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皮孜丽汗·艾尼
导读:为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采取“法院+工会”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使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皮孜丽汗·艾尼)为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采取“法院+工会”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使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原告巴某经人介绍,在伽师某烤肉总店从事后厨工作,每月劳动报酬为2500元,从2022年12月份至2023年2月份,伽师某烤肉总店仅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剩余27天2249元的劳动报酬一直未付,遂巴某诉讼至法院。

  伽师法院收到案件后,及时与被告饭店联系,被告表示不认识巴某也不愿意支付欠款。法院考虑案件涉及标的额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依照“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管理规定,将案件委派给伽师总工会,由“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工作调解室进行调解。专职调解员王某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诉求,在此基础上,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一致意见,伽师某烤肉总店一次性支付工资款2249元,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劳动争议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通过“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劳资双方的纠纷高效得到解决,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本案利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化解劳动争议的合力,共同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这一做法将有效缩短当事人的维权周期,降低职工维权成本,同时也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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