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喀什中院:强制执行显威力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险遭司法拘留

时间:2024-05-22 09:55:4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新军 努日加玛丽
导读: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果断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新军 努日加玛丽)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果断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申请执行人喀什南疆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国际某公司租赁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虽经多次催告,但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欠款。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穷尽其他执行措施无效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执行当日,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并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决定将其送至指定拘留所执行拘留。在对被执行人进行体检和五项采集后,被执行人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被执行人的家属提供了有效的担保,并随后将所欠案款汇入法院案款账户。

  此次行动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也对潜在的不诚信被执行人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喀什中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结语】此案例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尊重法律判决,主动履行义务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责任。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确保生效判决得到有效执行,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