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努尔斯曼·艾尼瓦尔)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悉心调解,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2021年3月,原告玉某将自己店铺里的农业生产器械以715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被告麦某,麦某承诺2022年6月30日之前给付50000元,2022年10月30日之前给付21500元,眼看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麦某依然没有履行应尽的付款义务。原告在多次催要该笔货款无果后,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经法官查看卷宗及询问双方当事人具体详情后,双方仍然僵持不下,原告认为被告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延迟到现在不给货款,而被告虽然承认该笔买卖属实,因资金紧张他确实没有给付货款,作为朋友应该给他再宽限一阵时间。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愿意一次性给清原告的货款,原告放弃了在此期间的利息诉求。承办法官仅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成功调解,被告通过手机转账当场支付了71500元货款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近年来,莎车县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在此情况下,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注重诉前调解,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解决时间成本,保证了群众的权益,维护了司法的正义,更能实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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