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迪丽努尔 麦尔旦)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筑牢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3月22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色也克人民法庭联合司法所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15人进行培训。培训邀请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为调解员讲解调解技巧及相关法律知识。
“调解员在面对纠纷时,要注意分析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的真实诉求,要有耐心,调解过程中可以结合多种方式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尤其是要做到依法调解。”
“要能让群众听得进、听得懂我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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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法官围绕人民调解的意义、人民调解遵循的主要原则、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等方面展开讲解,并结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实际,向调解员们传授调解技巧和矛盾纠纷的处理方式、具体策略。同时,通过“解读法条+案例解析”的方式,分享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程序和技巧,帮助人民调解员树立规范调解的意识。特别就婚姻家庭、借贷纠纷、相邻纠纷等在乡村地区较常见纠纷的调解方式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参会调解员分别就自身调解经验进行了交流学习并提出问题,法官逐一进行了解答,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法官讲得很细,也很清楚,我们一下就听明白了。”
“今天的培训结合案例讲的,我们有很大的收获,打开了调解思路。”“今后我将继续加强业务学习,丰富调解经验,提升自己的调解能力,努力调解好每一起纠纷。”
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丰,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更加深入,操作技能也得到了提升,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为岳普湖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加大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常态化组织调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推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工作深入融合,更好地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发,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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