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颖)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受理的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申请鉴定”功能,首次启动司法鉴定前置程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
【基本案情】2022年8月,某村委会在浇灌树木时,因管理不善,致使灌溉用水浸泡了叶某的房屋,导致叶某房屋地基下沉、主体开裂,经双方多次协商,始终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叶某遂诉至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该院立案庭干警了解到,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数额,在诉前双方从未委托过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缺乏鉴定意见,赔偿数额难以确定。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干警充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前鉴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流程、优势、风险,经当事人申请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成功建立起该院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二者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新模式。
【法官说法】诉前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之前,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活动。实行诉前鉴定程序,进一步破解了诉前单方委托鉴定公信力相对较低、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等难题。在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的同时,更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木垒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在切实保障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优质高效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前鉴定程序,总结运行中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为审判工作“提档加速”提供坚实保障,实现高质高效定纷止争,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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