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伊力哈木·艾山江)近日,新疆和硕法院执行局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灵活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王某依法向和硕法院申请扣押被保全人朱某名下的农资店及库房内的农资物。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公告公示、张贴封条的方式对朱某的财产进行查封,但在此期间,被保全人朱某去世,且农资出现部分过期的情况。执行干警积极走访了解情况,在掌握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此财产且申请人主张变卖农资,防止过期导致无法销售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院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召开合议庭成员合议,最终一致认为该财产可以变卖。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力量变卖该农资,将保全的农资及时变现保全。
和硕法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以“事事有回响,件件有着落”的态度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执行工作开展的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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