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张雅倩 李伙权)“感谢法院、感谢书记,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不仅帮我们追回了拖欠5年的工程款,还帮我们节省了诉讼成本。“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同意于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商混款200万元。
2023年8月15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在园区企业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某建筑公司拖欠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商混款200万元达5年之久没有支付。针对企业的困难诉求,本院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通知发包方县某院参加调解。通过调解了解到,2017年某建筑公司承建了岳普湖县某院综合大楼,在施工过程中某建筑公司使用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混材料,工程完工后,因发包方县某院没有给某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导致某建筑公司拖欠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材料款至今未支付。
调解中,某建筑公司对拖欠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商混款200万元这一事实表示认可。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法理明了,本着互谅互让,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考虑到三方的实际情况,岳普湖县某院表示会尽快筹款给某建筑公司,最终三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为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持续转变和提升服务企业意识,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以明白、好用的良方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保障。截至目前,共计为企业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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