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古力亚尔·艾尼瓦尔)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受理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案件当事人系一对夫妻李某与张某。二人经朋友介绍来到喀什,在喀什某客栈打工期间,因未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喀什某客栈支付二人的劳动报酬,并且因喀什某客栈与李某夫妇未签订合同,判令喀什某客栈支付二人2倍工资差额。
喀什某客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喀什中院。
喀什某客栈负责人向李某夫妇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进入喀什中院后,通过“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经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就李某夫妇二人劳动报酬支付金额,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喀什某客栈负责人在法官的见证下,向李某夫妇支付了16828元的劳动报酬,这起矛盾纠纷在最短时间里得到化解。
李某夫妻二人在拿到劳动报酬后非常激动,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说道:“我们二人为了生活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打工,在拿不到工钱的时候感到很无助,没想到喀什中院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就帮我们拿到了工钱。”
一份工资不仅仅是一份生活保障,背后还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平正义,喀什中院从立、审、执行各环节,开通涉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大力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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