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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小事不小办 诉服有温度

时间:2023-06-16 15:52:5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茹仙尼姑丽·马巴力夏
导读:2023年6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走进一位愁眉不展的当事人,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得知当事人热某从事暖气管安装工作,在给沙某安装了暖气管后,沙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其安装费,经热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只能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茹仙尼姑丽·马巴力夏)2023年6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走进一位愁眉不展的当事人,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得知当事人热某从事暖气管安装工作,在给沙某安装了暖气管后,沙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其安装费,经热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只能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在得知热某本就为下岗工人,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加之沙某拖欠其安装费共计1455元,使得热某经济困难加重。故该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沙某,告知其被热某起诉的情况并通知其尽快到法院配合案件处理。

  沙某在得知热某将他起诉至法院后,表示自己有调解的意愿,并于当天下午来到法院。经该院工作人员调解,沙某当场将欠热某的1455元安装费通过微信转给热某,该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

  之后,热某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连连称赞,并激动的当场发了一条朋友圈,感谢塔县人民法院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塔县人民法院会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让诉服有效率,让司法有温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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