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马德俊)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失信”+“限高”双管齐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初阿某与麦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麦某以做生意为由向阿某借款4万元,约定6个月内归还,麦某到期未偿还借款,阿某多次催要无果,同时,阿某家中发生变故,生活困难,急需用钱,但麦某仍是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阿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麦某还款,经法院审理判决,麦某偿还阿某借款4万元。判决生效后,麦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了麦某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随后多次与麦某电话沟通,麦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不配合执行工作,多次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承办法官依法对麦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库。
不久后,麦某却主动来到了法院,原来,麦某通过法院开展的宣传活动了解到失信的严重性,发现自己不仅上了失信名单,还被限制高消费,生活、工作有诸多不便。“不能因为我的失信,让父母子女抬不起头,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麦某说道。最终,麦某当场偿还阿某借款4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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