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汤玲 艾尔登碧丽格)3月5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充分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联合新塔热司法所、派出所干警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经了解,艾某与赵某是合作伙伴,合作期间艾某向赵某借款38000元,艾某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两人之间有了矛盾,两人多次尝试和解,但均未达成和解,且双方矛盾持续加深。
塔哈其人民法庭法官陈文生凭借多年审判经验,认为该纠纷完全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针对双方的争议,陈文生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从情理上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促成该案通过调解处理,艾某愿意两个月内结清借款,赵某同意调解方案,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艾某对陈文生一通电话就到场,矛盾没有出村两小时就得到了解决,感到十分感谢。陈文生表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矛盾纠纷要就地发现,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近年来,塔哈其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重要目标,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提升多元化解纠纷的能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纠纷,当好百姓的贴心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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