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杨磊)司法鉴定意见直接影响法官的裁判结果,更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完善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新办法新思路,严格规范流程节点管理,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鉴定效率,确保司法鉴定质量,降低实现公平正义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有效提升了诉讼当事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优化服务,做好鉴定工作保障。采取“一案一群”办案模式,邀请案件承办法官、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及各方当事人加入工作群,主动公开司法鉴定案件办理规范、时限要求、鉴定机构选择程序、受托专业机构名单、选择机构方式及收费标准。喀什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鉴定申请和鉴定事项全部通过网上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线上办理,提高移送效率。对鉴定过程同步拍照、录像,及时解答当事人疑问并告知案件进展。针对鉴定流程中的环节节点,做到重要事项及可合并事项一次告知,切实服务到位。2022年以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270件,结案207件,结案率为76.67%,对于涉司法鉴定服务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注重协调,确保鉴定有序推进。喀什中院转变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二传手”的传统观念,做到具体案情掌握到位,强化鉴定案件移送委托事项的“事前审查”,避免案件“带病鉴定”。喀什两级法院立案庭在接受当事人委托鉴定材料后,指定专人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对接,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进行优化,确保符合专业鉴定要求。主动加强与审判业务部门衔接协调,压实当事人举证责任,有效避免因鉴定材料缺失或不完整、委托鉴定环节衔接不到位等因素导致鉴定期限及案件审理期限延长。对于需现场勘验案件,由承办法官、鉴定部门主办人员、专业机构鉴定人员、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实现“阳光下操作”,委托鉴定结果采用率100%。
今年1月,喀什中院受理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了进一步查清案情,承办法官协同鉴定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查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积极完成现场勘察。在鉴定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并为其理清思路、释法答疑,使得双方当事人达到了意见的统一。“法官这么重视我们的案子,还利用周末时间跟我们一起到这么远、条件这么差的地方来现场勘验,我对这次细致、严谨的评估鉴定结果非常满意,也为法院法官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所感动。”原告代理律师张婷感激地向承办法官点赞。承办法官说:“走出审判席,深入一线办案,才能够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此次鉴定也为案件后续的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格监督,加强鉴定机构管理。对委托鉴定案件进行“事中监督”“事后审查”,才能切实保证鉴定机构工作程序、出具的鉴定意见合法、合规。喀什中院强化执业监管,对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形成鉴定结论的鉴定机构加强沟通,及时提醒督办,积极指导和保障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时对鉴定能力和质量达不到鉴定要求的予以警告,并在今后类案鉴定工作中不再优先选用。近年来,喀什中院与鉴定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指定工作日内完成异议答复工作,确保鉴定人出庭率始终保持百分之百,确保无因鉴定程序、结论瑕疵问题导致的重新鉴定案件,确保鉴定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得以充分行使,救济途径得到全面保障,实现对外委托鉴定效能。
严明纪律,加强鉴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对外委托鉴定工作回避制度,凡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相关工作人员主动回避。严明廉洁纪律,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代鉴定机构向当事人收取鉴定评估费用、巧立名目向鉴定机构或者当事人收取好处费,与当事人、鉴定人同吃同住或者接受当事人、鉴定人的请客送礼、娱乐消费,严厉查处故意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案件材料用于鉴定评估或者指定没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开展鉴定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对外委托鉴定意见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