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伊马木·阿卜杜克热木)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来到巴什英买里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麦老汉75岁高龄,共育有一女两子。麦老汉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曾因赡养问题与三位子女在和夏阿瓦提镇司法所达成过调解协议,但子女未按协议履行。无奈之下,麦老汉一纸诉状将三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受理此案后,为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慰藉老人受伤的心灵,承办法官决定特事特办,考虑到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选择到老人住所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开庭,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了麦老汉的诉求,也听取了三位子女的不满与委屈,了解麦老汉家庭矛盾的前因后果。庭审后的调解阶段,法官一方面做子女的工作,明确告知其赡养父母是其应尽的义务,赡养不仅指的是物质方面,还包括日常生活及精神等方面,其不应以父母之间存在矛盾为由而拒绝照顾父亲。一方面做麦老汉的工作,告知其作为长辈应体谅子女的难处,多些宽容与理解,少些责难,努力与儿女协商解决家庭纠纷以安享晚年。经过法官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剖析和开导,以及耐心的沟通和交流,儿女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愿意探望和照顾父亲,麦老汉对待儿女们的态度也有所缓和,气消了大半,心结也解开了。最终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麦老汉随小儿子共同生活,其余子女每月承担300元赡养费。
此次巡回审判,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形式非常好,大家通过巡回审判直接受到了法律教育,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到了司法威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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