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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没门!

时间:2022-11-16 10:53:2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姑丽给娜·塔西布拉提
导读: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更是养家费,是生活的保障。2022年11月7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妥善化解了10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纠纷,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实现了公平正义。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姑丽给娜·塔西布拉提)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更是养家费,是生活的保障。2022年11月7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妥善化解了10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纠纷,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实现了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被告程某承包了塔县中巴友谊路加油站后面场地的一项工程,并雇佣了本案韩某、李某、柯某等10名农民工从事场地的垃圾清理工作,承诺垃圾清理完后再付给原告清运费,并打欠条为证。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资,被告均以工程款尚未结算为由,拖延支付劳务报酬,故原告诉至法院。

  【调解纠纷】

  立案庭干警在接待该系列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为同一人,均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鉴于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证据确凿,为尽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节约司法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立案庭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与被告积极沟通,了解案件情况,从情与法不同的角度耐心分析其存在的过错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同时对10名农民工耐心地做劝解和心理疏导工作,缓和双方矛盾。

  【高效解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程某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向韩某、李某、柯某等10名原告按照欠条的标准付清劳务款82364元。至此,该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仅一个上午的时间获得化解,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事人纷纷表示:“时间都过了两年多了,原本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太感谢法院了......”。

  近年来,塔县法院坚持结合司法为民年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紧扣涉民生类案件,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能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高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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