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布热比耶·阿卜杜克日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新疆伽师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柔性司法理念,巧用调解妥善化解纠纷,以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伽师县法院法理情理相结合,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2022年7月,在伽师县某学校,阿某、卡某、木某、艾某、萨某等7人因琐事发生争执,众人将萨某打倒在地,随后用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萨某头部和身体。学校相关人员及时到场制止后,萨某受伤,被送至伽师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天。最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高度重视,本着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安排分管院领导靠前指导、部门负责人同步跟进。法官认为,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承办法官与学校形成合力,对双方矛盾进行仔细梳理,力求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详尽了解案发原因、过程以及各被告在整起案件中所起作用大小,并主动与原告联系,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与援助律师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在多方不懈努力下,在法官的斡旋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7名未成年犯主动认错,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阿某等7人家长每人赔偿萨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同时提醒家长要特别注意,加强孩子的监护和教育责任。
伽师县法院借助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学校,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案件的有效化解,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弱势群体的温情关怀。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