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阿卜杜力瓦斯提·萨力巴依)“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帮忙,我的钱是要不回来的,你们可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原告买某激动地说到。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年12月底原告甲某借给被告乙某1万元,被告写下欠条,并承诺于2022年4月31日前还款。但到期后,被告乙某却未按照约定还款,原告甲某多次索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予给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乙某取得了联系,因受疫情影响,被告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以视频方式开展线上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引导、坚持不懈的沟通,向被告阐明了不还款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同意归还原告借款一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塔县法院始终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诉讼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了法院的司法便民水平,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案件审理的新需求、新期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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