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秦思凡)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案情简介】新疆木垒县法院在执行三个不同的申请人与徐某某、徐小某的案件中,申请执行标的合计45万余元,经查询,徐小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徐某某愿意每月履行2000元,按照案件顺序依次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也都表示同意,故3起案件均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过程中,在徐某某履行了两个月后,其工资卡因其他案件被兄弟法院冻结,和解协议未得到实现。为保障申请人的权利,该院又将被执行人的工资卡予以冻结,轮候兄弟法院。冻结期间,徐某某未领取到一分钱,父母均在两年内离世,丈夫也与她离婚。该院执行局与徐某某联系时,她十分消极,对生活失去信心。并表示,当初自己只是为徐小某做担保,就落到现在的地步。执行局干警及时疏通她的情绪、释法明理,并鼓励她要对生活有希望、有信心。
近期,徐某某的工资卡轮到该院冻结,执行局干警将她工资卡内10余万元全部依法划拨,但考虑到徐某某的生活现状,给她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徐某某非常感激,表示在强制执行中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干警办案的温暖。
近年来,木垒县法院执行局注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善意文明、规范高效的理念贯穿办案始终,既显示法律的刚性和司法权威,又彰显了法律的柔性和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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