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申请人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法律文书就成为了“法律白条”。近日,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9年2月,苏某在某餐饮公司工作,后被该公司无故辞退,苏某不服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经过库尔勒市法院调解,该公司承诺一次性支付苏某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58510元,但到期后,未按期履行义务,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马合木提江接到案件后,依法启动执行查控程序并联系该公司经营者,但公司经营者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不愿支付案款。执行法官实地调查后并根据执行查控反馈结果,发现被执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能力。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影响,责令被执行人按调解书内容支付申请人58510元。被执行人在法官耐心解释和慑于法律的威严下,配合法院履行给付义务,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顺利执结,展现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规范执行,大力宣传,团队分工,措施有力,使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了解到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绝不是“一纸空文”,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执行工作的根本标准,通过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用好执行手段,对部分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确保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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