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史光耀)为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前往各自所包联的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及对全县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业务培训。
培训中,法官们针对土地承包经营、劳务合同、买卖合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基层常见矛盾纠纷,结合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点解读。同时结合具体调解案例,详细讲解了调解工作的流程、纠纷的类型、调解经验技巧、人民调解平台的操作规范以及其他应该注意的事项。
在场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以后会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平台的录入工作,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法技巧运用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有效化解基层群众矛盾贡献力量。据统计,本次乌什塔拉乡、乃仁克尔乡“一村一法官”成功诉前化解矛盾纠纷8件,其中当场支付金额达252000元,共对5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实操演练。
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硕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取得实效,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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