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张莉)为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聚焦“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若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回顾】李某因种地需要资金,向周某借款共计23万元并出具了书面借条,在偿还一部分本金和利息后,李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向若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办理】若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此纠纷事实清楚,符合诉前调解条件,便将该案推送人民调解员古尼萨汗·艾力,法官与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对双方耐心劝导、真诚沟通,李某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且也同意还款,只是由于资金紧张,请求延缓还款期限。本着既不损害双方利益,又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法官和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为双方提出调解建议,最终周某同意延长六个月还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该纠纷成功化解在诉讼流程的“门口”。
“矛盾纠纷的解决不一定都需要法院判决,此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减少诉累,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了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和人民调解在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调解中心法官努尔孜古丽·巴拉提说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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