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苏琳格 张彩丽)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院力量,实现法院工作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精准对接和有效联动,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主要领导深入各乡镇、村(社区)调研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发挥实效。
调研中,该院党组书记魏连军同志、院长巴依尔塔同志分别带队前往乌什塔拉乡、曲惠镇等乡镇、村(社区),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当地矛盾化解流程、矛盾类型、化解成效以及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发挥作用情况,就完善机制、诉调对接、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广泛听取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安全,基于调研情况,该院党组对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提出以下新要求:
全院联动。重新整合人员,将全院干警纳入工作范围,采取6个团队包联全县7个乡镇,指定1名党组成员或庭室负责人为带队领导,1名法官为负责人,1名书记员为联络员,其他法官、法官助理为成员各包联1个村(社区)的方式,确保在全县32个村(社区)进行法官全覆盖。
明确职责。要求包联法官即日起前往新分配乡镇、村(社区)报道,坚持“线连线”“面对面”“实打实”开展工作,在醒目位置公布法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加入当地网格员微信群,加强与乡镇司法所、村两委的沟通交流,按照简单纠纷人民调解员“接诊”,复杂疑难纠纷法官“会诊”的工作模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及时化解、化小化了。
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包联法官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包联乡镇、村(社区)掌握司法需求,提供“点对点”“订单式”司法服务,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工作作风,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持续推动“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走深走实走细走出实效,走出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切实在诉源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将矛盾消灭在萌芽,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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