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姑丽给娜·塔西布拉提)近日,新疆塔县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如期支付借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阿某与被告加某是多年朋友关系,2020年11月15日,加某因投资小本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阿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书面借条。之后加某陆续向阿某偿还借款本金共计3万元便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阿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阿卜杜力瓦斯提同志接案后,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发现该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地做思想工作。
刚开始,双方当事人到立案庭后,情绪都很激动,各抒己见,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对此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真诚沟通,使双方当事人情绪渐渐舒缓。针对加某未能按约定还款的情况,法官对其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劝说其进行换位思考,做到互谅互让。
经过承办法官将近三个小时的析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分析法律关系以及若不按照约定对其的利弊后,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偿还借款。
最终,在法官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且在调解后五日内被告如期还清了余款,为此次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塔县法院充分发挥法律前沿阵地作用,对各类民事案件做到应调尽调,尽可能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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