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最终呈现,是一个案件最重要、最严肃的法律材料。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切实规范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裁判文书撰写质量,近日,新疆喀什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对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进行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培训研讨。为最大程度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本次培训采用“现场+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在喀什中院设主会场参训,各县市法院在分会场。
培训会上,喀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明带领全体参会干警进行了思想政治理论和民商事司法政策学习,就如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指导意见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提高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能力;三要强化说理意识,提升说理能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四要转变司法理念,严格责任意识,严守文书质量底线;五要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审判管理,强化制度保障。
民二庭法官吴炳坤从裁判文书写作重要性、文书制作基础、文书写作技巧等几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的要点。分析了裁判文书中常见的问题和应该注意的事项,尤其是从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系统讲解相关新的理念。并详细分析判决书为什么要说理,从哪些方面说理及判决应当怎样说理,并提出说理务必坚持“三要”,一要规范,二要充分,三要有逻辑性。
通过此次培训,干警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承载的载体,规范的裁判文书,能够反映司法审判的规范性和权威性。通过培训提高法官及助理的文书撰写技能,进一步明确了裁判文书质量重要性,对推进审判质效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先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发布了多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也快速响应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努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时代、国情、文化,综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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