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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法院:强化建章立制 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时间:2021-08-25 16:13:1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金汝
导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疆木垒县法院强领导、重谋划、细举措、压责任,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紧紧围绕队伍内部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助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金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疆木垒县法院强领导、重谋划、细举措、压责任,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紧紧围绕队伍内部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助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思想教育见效见质按照教育整顿活动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完善《木垒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木垒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制度》等学习制度,狠抓学习教育,着力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上下功夫,确保学习方向不偏离、学习任务不落空、学习效果不打折。

  更新正风肃纪制度,确保作风建设见效见质进一步强化法院干警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制定《“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及处理办法》,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长效机制,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细化《木垒县人民法院会风会纪督查办法(修订)》《木垒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增强干警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健全司法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信力见效见质制定《木垒县人民法院法官离任制度》,形成对离任人员从业有效制约、实时监督的工作机制。制定《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办法(试行)》等,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案件承办人等方式,保障审限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制定出台《木垒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制度》《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制度》《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等制度,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工作水平。

  探索能力提升制度,确保素质水平见效见质。通过制定《学习例会制度》《书记员培训制度》等,完善干警素能提升机制,切实提升法院干警司法为民、服务大局能力及专业技能。完善干警工作制度机制,出台《木垒县人民法院政治轮岗制度(试行)》,推进干警多岗位锻炼,促进干警合理流动,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据悉,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该院针对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施策,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在“立”字上狠下功夫,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注重一体推进。目前,该院已制定出台制度33项,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密而不漏的制度网络体系,以优化制度来保障法院队伍纯洁性、激发干警战斗力。

  下一步,木垒县法院将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强化系统集成,巩固整顿成果,以教育整顿的新成效、队伍建设的新面貌、司法为民的新作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新业绩,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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