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徐静)自全区开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工作以来,新疆木垒县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全力推进,各部门联动配合,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建章立制统全局。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院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下设办公室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格局。院党组通过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等10项制度,将任务细化并分解到各庭室及个人。通过每周一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分管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实地查看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抽查活动档案、印证图片、工作笔记及台账等方式,确保1+N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服务保障金融健康发展。组织各庭室认真筛选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及时召开审委会,将16人列入《木垒县职业放贷人名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县工商联商会、协商对接,共同通过了《木垒县法院关于建立民营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11名商会副主席、企业家代表共同出席会议,并为4名企业、协会代表颁发聘书,将其纳入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会上共收集各方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条。
积极助力旅游业发展。在木垒县天山农业公园所在乡镇建立旅游巡回办案点,借助“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契机,深入旅游景点,大力开展旅游巡回法庭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向游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4人次。
以法官工作室为依托,成立木垒县“集市日”联合巡回调解室。法官工作室以各乡镇“集市日”为主轴,抓住集市日人员聚集众多、买卖交易频繁、矛盾纠纷易发的特点,积极开展释法宣讲活动,同时对参与赶集活动的商户进行矛盾纠纷的摸底排查,发现一起,就地处理一起,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全面贯彻执行新理念。与县公安局、民政局、房产管理所、农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下发执行联动制度,确定联动机制人员名单。建立《木垒县法院执行局流程管理制度》、《木垒法院执行局工作管理制度》,对执行节点超期、终本案件不合格等事项专题研究通报2次。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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