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许怡倩)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结合该院审判执行特点和案件的不同性质,科学设定分案规则,不仅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确保了审判权的公正高效运行。
电脑随机分案与人工指定分案相结合。对统一纳入本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各类诉讼案件,按照循环、均等的原则,根据案件类型、收案时间先后等标准,在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团队内进行随机平均分配。同时,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收案数、结案数、存案数、结案率等指标,对结案多、存案少的审判人员实行优先分案。
专业化审判与非专业化审判相结合。将重大、疑难、新类型、影响力较大、破产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再审审查案件及院长认为应当指定分案的案件确定为专业化审判案件,交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审判团队进行审理,确保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对于其他非专业类型案件在各审判人员间采取“发牌”式循环分案,实现各审判人员在办案数量和难度上的基本均衡。
案件繁简分流与审判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鼓励办案的工作机制,完善修订《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审执指标完成情况、法官办案数量、案件繁简程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业绩考核和绩效奖励金发放的重要依据,鼓励法官多办案、办难案、快结案、结好案。
诉前调解与诉讼繁简分流相结合。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成果,完善类案、简案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同时,认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对疑难繁杂案件,交由院庭长承办或参加合议庭审理。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诉前调解及院庭长审结的案件占全部已审结案件的64.56%。
分案工作规则的实施,明确了案件分配原则和权限,规范了案件分配流程,在确保分案工作公开透明的同时,实现了法官工作量的均衡分配,有效减少了分案中的人为因素,避免了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和法官挑选案件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堵住了“人情案”、“关系案”,有助于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