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柴小平 张雅倩)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维护民生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主要课题,也是司法工作的主要任务。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1月梁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用于土地整理资金周转,并出具借条。到还款期限后,梁某未如期还款,并又出具还款计划,预计于2017年分两次还清,到期后,梁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将梁某诉至法院,岳普湖县法院判决梁某返还张某借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65000元。判决生效后梁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立案后,经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梁某陆续支付了117638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殊不知,这只是被执行人的“缓兵之计”,协议约定的时间到期后,梁某又躲至外地据不履行,鉴于梁某屡次逃避、拖延支付义务的行为,该院法官屡次劝解无效后,依法强制执行,冻结其银行账户,2021年1月,梁某迫于压力,将剩余案款支付完毕,至此,一起历时2年的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收到案款后,申请人将一面写着“维护百姓利益,弘扬社会正义”的锦旗送至执行法官手中,充分体现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法院司法为民现实写照。
该院执行干警面对锦旗和赞誉表示道:对于每一名执行干警来说,每天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是执行法官干警的职责所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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