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张蔚天 高伟涛)2020年4月,大庆中院受理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与被告大庆某肉牛加工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涉案标的额过亿,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的经营及资产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该行迫切希望能够尽快审结本案。
大庆中院民三庭受案后,由合议庭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并召开案件庭前会议,研究分析案件。经合议庭研究发现,依据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将涉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案件进行移送的通知精神,本案应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合议庭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后,该行表示同意移送,但同时担心疫情期间跨省移送案件环节多、耗时久,容易衔接不畅造成延误,对案件移送顾虑重重,因此请求大庆中院帮助沟通协调,尽快完成移送立案。
为解决企业疑虑,克服疫情影响,合议庭立即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多个流程同时进行,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完成了案件审理合议、文书制作印发、装卷归档复印、沟通发函移送、退费办结反馈等工作,并沟通协调南京中院顺利完成立案。
2020年7月31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副行长高明带领该行授信风险部、远望支行来到大庆中院赠送锦旗,向民三庭法官专业高效、勤勉敬业的工作精神表示敬意,对案件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跨省移送立案表示感谢,同时就金融信贷、风险防控及合规涉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中,高明副行长高度赞扬了大庆中院在疫情期间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金融实体经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加快不良资产出清等方面做出的系列举措,表示今后将组织干部员工培训提升,积极推动司法金融联学联建。
王言斌副院长表示,今后将继续以公正司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好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提升金融案件审判质效,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并就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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