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陈婷婷)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疆莎车县法院通过12368在线诉讼平台开展了视频案件调解。
2015年3月,原、被告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截止到2017年1月,原告累积向被告供货的货款已达到174096.5元,在此期间原告公司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该案承办法官在线上诉讼服务中心调解过程中,找准争议焦点,针对矛盾对症答疑,通过讲法律摆事实,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拖欠几年的货款。
在抗击疫情期间莎车县法院努力做到“战疫”时期审判工作不停歇,让“互联网+法院”成为看得见的现实。进行视频案件调解,无需当事人到庭,不仅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因人员聚焦造成的疫情防控风险,在疫情防控的当前,不失为一种便捷、高效的调解方式。
事后参与案件调解的律师表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赞扬,他说:虽然在疫情期间,法院通过在线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调解了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司法为民服务没有因为疫情而停止,通过网上办案效率也提高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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