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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学习执行案件适用规范

时间:2019-04-16 15:42:0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格尔曼
导读: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为了让执行干警们学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中准确适用法律, 于4月8日下午,博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军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编《新编办理执行案件适用规范》,并且今后每周进行学习,增进干警的业务能力。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格尔曼) 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为了让执行干警们学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中准确适用法律, 于4月8日下午,博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军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编《新编办理执行案件适用规范》,并且今后每周进行学习,增进干警的业务能力。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官们的办案原则。在办案中,不管在哪个阶段都应该结合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博湖县法院执行局向来重视干警们的业务知识学习,只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的发挥才干。对于新的法律法规,博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军与执行干警同学习,组织大家一起学习交流,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遇到疑难案件进行个案探讨交流。

通过一下午的学习讨论,广大执行人员对执行新规有了深刻的了解,增强了工作信心,激发和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了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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