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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多举措强化当事人证据意识

时间:2017-05-23 13:02:3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明
导读:近年来,针对某些案件当事人存在证据意识薄弱、举证时限观念不强的情况,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当事人举证,帮助其减少诉讼风险。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张明) 近年来,针对某些案件当事人存在证据意识薄弱、举证时限观念不强的情况,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当事人举证,帮助其减少诉讼风险。

  一是加强法官释明权,强化诉讼引导。合理指定举证期限,指导当事人及时提出有效证据;当庭能够对证据作出认定的,当庭认定,使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效力产生正确的认识,并决定是否补强证据;在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时,释明逾期举证的风险。

  二是借助庭前证据交换,弥补举证时限制度的不足。发挥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要求被告方在法定期间提交答辩状,举证期满后,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固定证据和争议焦点,提高举证效率。

  三是加强裁判文书证据部分的说理性,增强文书的教育和宣传功能。在判决文书中对逾期提交的证据被采纳与否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并对逾期提交证据一方当事人所受到的制裁措施进行说明,增强法律文书在案件程序处理方面的说理性,使当事人胜败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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