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集中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向信贷案件“亮剑”。目前,共执结案件7件,标的3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结合这次案件的特殊性,在出发前认真研究案情,分析可能会遇到的情况,提前做出判断进行预防,决定全局出动,集中优势警力破解“执行难”。
案件申请人是岳普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近年来信用社在全县范围内放了大量的低息贷款,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农民群众未按时还贷,故而产生纠纷。
为此,该社代理人将被借贷人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信用社在拿到生效判决文书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立案审查后,召开局务会,进行安排部署,局长亲自带队,现场指挥、监督、协调和执行,及时处理各种情况,听取汇报、摸清难点,统一行动。
这次执行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到位,并且加大了案件执行工作的力度,所以执行效果明显、扎实有效.为警示那些观望的人而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社会正气,使债权人的俩权得以实现。(通讯员 徐明亮 刘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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