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人人可慈善、人人可公益”的慈善理念,彰显“涓涓细流汇涌泉 粒粒细沙聚成塔”的爱心方式,从而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根据新疆哈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4年“爱心一元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哈密市法院积极响应市妇联倡导,在全院开展了扶持贫困母亲、资助贫困儿童“爱心一元捐”活动。
2月26日,哈密市法院为推动“爱心一元捐活动” 持续深入的开展,由院机关党委、女工委等部门联合在全院广泛动员,宣讲“爱心一元捐”活动意义是资助贫困女童、女大学新生、贫困妇女,临时救助贫困女童和贫困妇女等方面,所有募捐的款项用来改善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院机关党委并发布通知动员全体干警慷慨解囊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该院所筹善款指定由女工委专人负责,将全院干警所捐金额登记造册,张榜公示,院党组要求收款负责人做到及时接收,认真登记,按时将所筹善款上缴市直机关委员会。
经过院机关党委“爱心一元捐”宣传工作的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全院干警怀揣爱心,热情高涨,
为倡导“人人可慈善、人人可公益”的慈善理念,彰显“涓涓细流汇涌泉 粒粒细沙聚成塔”的爱心方式,从而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根据新疆哈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4年“爱心一元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哈密市法院积极响应市妇联倡导,在全院开展了扶持贫困母亲、资助贫困儿童“爱心一元捐”活动。
2月26日,哈密市法院为推动“爱心一元捐活动” 持续深入的开展,由院机关党委、女工委等部门联合在全院广泛动员,宣讲“爱心一元捐”活动意义是资助贫困女童、女大学新生、贫困妇女,临时救助贫困女童和贫困妇女等方面,所有募捐的款项用来改善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院机关党委并发布通知动员全体干警慷慨解囊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该院所筹善款指定由女工委专人负责,将全院干警所捐金额登记造册,张榜公示,院党组要求收款负责人做到及时接收,认真登记,按时将所筹善款上缴市直机关委员会。
经过院机关党委“爱心一元捐”宣传工作的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全院干警怀揣爱心,热情高涨,纷纷表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奉献出了对贫困妇女儿童的一份关爱、爱护和支持,让我们一起使见义勇为的正能量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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