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静县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开始,对所有刑事案件都要进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刑事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率要实现100%。
该院自年初以来已对41件盗窃、强奸、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各类型刑事案件进行了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对刑事案件进行了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该院响应上级法院要求,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之一。既弥补了庭审笔录作为反映法庭审理过程唯一载体的不足;还可以很直观地展示证据,使到庭的所有人员,包括旁听人员都能看到证据并直观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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