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实现者,加强人民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2013年以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考勤管理,在作风效能建设方面走在其他单位的前头,建设起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实行考勤预报制度。该院规定各庭室、部门明确专人为兼职考勤员,干警每日将当日考勤情况预报给考勤员,考勤员把本部门干警当日的考勤情况和次日考勤在考勤报表上登记说明并报院政治部备案。干警的考勤情况包括上班、出差、请假等内容,干警如遇特殊情况改变考勤状态,应当在改变考勤状态后立即报告庭室领导,并及时把出勤变动情况报政治部备案。通过考勤预报制度,实现了干警去向的“明析化”。
实行签到点到制度。在干警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前后15分钟为签到时间,为每位干警制作实名考勤卡,院内大厅设有考勤机,干警每日刷卡考勤,考勤机同时具备人像采集功能,他人不得代签,迟到不得补签。每次召开大会、集体学习、集中活动开始前由院政治部派人进行点到,作为出勤依据。干警每月的出勤天数,签到次数,迟到、旷工次数都以数字的形式进行量化管理,并由考勤机自动生成,由院政治部每月在全院进行公示,实现考勤管理的“数字化”。
实行检查公示制度。引入月评月考机制,每月不定期抽调各部门干警对各庭室、部门的考勤、卫生、着装等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由院院机关党委每月对各部门抽查结果形成督察通报在内网上公布,作为庭室或个人年终考核加减分的依据,实行考勤管理公开化。
实行请假销假制度。规定干警请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及按规定享有的其它休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并写明请假事由,其中病假必须提交医院出具的证明,并有两名医生签字。因紧急情况以电话或口头代言请假的,领导同意后视为请假,但事后应及时补填请假条。庭室、部门领导在审批请假条时,应注明销假时间,未办理销假手续的,视为超假,超假按旷工处理。所有请假条在审批后报政治部备案,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政治部销假。
实行缺勤处理制度。将干警的考勤与干警工资、补贴挂钩,对旷工、事假、病假者,按缺勤天数,扣发相应的工资或补贴。一年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得再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年终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勤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责任人纪律处分。(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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