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除法律规定不公开以及调解结案的案件外,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近日,新疆疏附县法院召开了审判业务工作会议,院长吾蒲江·萨吾提向该院法官们传达了重要讯息。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1月28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此规定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司法公开又向前迈入了一大步。
从2014年起,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除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以及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其余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上网,但对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将作相应处理后上网。
今后广大群众和当事人只需点击鼠标上网就能查阅到相关裁判文书,不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此举不仅方便了群众,同时,对增加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讯员 徐显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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