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68件,已结643件,执行结案率96.26%;已结金钱债权案件617件,金钱债权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总数2649.92万元,结案标的为2471.41万元,实际到位标的1982.87万元,实际到位率为80.23%。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良好运行。
利用每周执行工作例会,梳理未结案件,明确一周工作重点,对疑难案件进行会诊,制定具体执行方案,主动出击,加大执行力度。
严格落实《和静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统一协调配合的意见》,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思想,建立高效执行体系。
执行信访专人登记,建立执行信访工作处理、督办、考评、责任倒查等机制在内的一整套执行信访工作机制。
对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协调各方进行司法救助。
完善执行督查,建立健全无执行积案活动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作中拖延执行、违规执行的执行人员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讯员 任万民 雷新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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