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增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12月25日至26日,新疆喀什地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吾不力卡斯木带领调研组一行三人深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工作。
调研中,调研组一行与法院干警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党政企事业代表、律师等进行了座谈,采取调查问卷与征求意见的形式,认真听取大家对喀什地区中院及两级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22种具体表现、反对分裂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法院干警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吾不力卡斯木副院长对岳普湖县法院在工作作风、群众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中肯,调研组将认真整理归纳、分析梳理,汇总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喀什中院党组汇报,并作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参考依据,下一步进行落实和完善。
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高丽萍表示,此次喀什地区中院领导来到岳普湖县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调研工作,给我们今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必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还走访了县委、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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