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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悉心巧解心中结 奏响调解和谐曲

时间:2014-01-02 17:02:3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新疆岳普湖县地处喀什地区中部的一个少数民族国家级贫困县,“以前因邻里纠纷打架斗殴、拳头说话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如今打架斗殴的少了,文明用语的多了,和谐发展的事多了……”71岁的岳普湖乡3村群众阿某的一翻话语道出了近年来岳普湖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疆岳普湖县地处喀什地区中部的一个少数民族国家级贫困县,“以前因邻里纠纷打架斗殴、拳头说话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如今打架斗殴的少了,文明用语的多了,和谐发展的事多了……”71岁的岳普湖乡3村群众阿某的一翻话语道出了近年来岳普湖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镜头一:小额速裁效率高

  2012年11月,被告阿某在岳普湖县境内收购棉花,找到原告张某,要求收购其棉花,原告张某以每公斤8.5元的价格将棉花卖给被告阿某,过完称后,被告阿某在支付棉花款声称自己所带钱款不够,先赊账,再立字据,有钱一定给。原告张某考虑被告阿某是邻居,多年来关系不错,就没多说什么,便将称完的2吨棉花赊购给被告阿某。2013年6月,付款期限已到,但被告阿某一直未履行。后经原告张某多次追讨,被告阿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给付。收到起诉状后,办案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简单明了,适宜用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小额速裁”程序。立案当天,办案法官立即打电话约原、被告到庭,详细讲解“小额速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介绍“小额速裁”简平快的特点,建议他们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征得双方同意后,办案法官迅速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镜头二:涉农民生案件调解快

  2013年3月13日,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带队深入帮扶联系点进行调研,并现场调解了一起上访多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03年,某乡与职工努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每年交纳承包费9280元,承包期限为26年。2004年,努某未经某乡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农民艾某。2008年,努某、艾某与某乡发生纠纷,未再交付承包费,遂双方发生纠纷。院党组在了解案情后,本着“为党委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高书记主动介入,带领民族资深法官多次前往某乡实地核查,亲自主持调解,疏导劝解,并请艾某的兄弟一同算账,分析利弊,让他们互相协商,言明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利后果。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法院领导及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真心打动了双方,赢得了他们信赖,达成一致协议,原合同继续履行。随后,高书记一行又对双方再次签订履行合同应注意的细节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交待,避免双方再为细枝末节的小事产生矛盾。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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