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坚持把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全面实现了案件“零超审”。
该院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各类案件审限管理暂行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案件依法延长、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强了对案件审限的管理,做到“以制度管案、以制度管人”。同时,为保证案件在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尽量“缩短周期”,在案件受理、移送、排期、送达等环节,采取及时受理、立即移送、尽快排期、直接送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流转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以最快的速度审结。同时,运用审判管理网络软件,随时掌握案件审理进度,对审限20天内的案件及时统计,及时发出审限预警提示,通知到庭,跟踪到位,对审限不足10天的案件通报到分管院领导,督促法官快审快结,还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疑难案件研讨会、庭务会、案件审限进展情况总结会等多种学习方式,不断提高法官审限意识,要求法官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同时,尽量用最短的时间解决纠纷;对于案件因法定事由需要公告、鉴定等情形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将相关材料入卷,对于在评查案件中缺少相关材料而扣除审限的,按隐性超审限处理。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2013年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100%,无一超审限或隐性超审限案件。(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