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新疆哈密中院传达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精神

时间:2013-11-15 11:38:1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彭彪
导读:11月13日上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毕晓鹿主持,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13日上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毕晓鹿主持,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社论——《让改革旗帜在中国道路上飘扬》,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毕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的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它绘就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改革总路线图,内容丰富、改革力度大,表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改革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经济、政治改革向纵深发展。

  毕书记强调,我们一定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地委的中心工作安排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以新的精神风貌,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哈密地区跨越发展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工作,狠抓执法办案,创新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毕书记要求,各支部、庭室要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将全会精神传达到每名干警,一定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好、理解好、宣讲好,使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中国改革的新蓝图,必将开拓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通讯员 彭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