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新和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和执行和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础、化解在萌芽状态。据悉,该院今年共受理可调案件894件,调解结案650件,撤诉结案94件,调撤率达83.2%,其中所辖尤鲁都斯巴格人民法庭调撤率达99.4%;全年共执行和解案件33件,占执行结案数的26.6%,从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加强和解工作中,该院的做法有:一是立案庭积极提前介入执行调解。在对抚育费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执行案件立案审查中,立案庭工作人员主动与被执行人联系,从法律、事实、情理等方面劝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自觉履行和强制执行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被执行人通过权衡,在立案前主动履行了其义务,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避免了矛盾激化。
二是院领导重视执行和解工作。亲临执行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对诉求要求过高的当事人,通过法制教育等手段,耐心细致做好沟通工作,采取心理疏导的方式,理顺当事人情绪,解开其思想疙瘩,使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对重大、疑难、涉及面广的案件,亲自出面组织协调,积极主动采取经济、法律帮助等办法,合情合理的去解决,使疑难案件迎刃而解。(唐海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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