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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为11位农民工讨回21.4万元被拖欠的工资

时间:2013-11-06 15:33:3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庆元
导读:“太感谢你们了,拖了快一年的血汗钱,没想到在你们的帮助下不到半个月就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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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感谢你们了,拖了快一年的血汗钱,没想到在你们的帮助下不到半个月就拿到了!”11月1日下午,在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党会福同志的主持下,执行回来214000元农民工工资拖欠款被集中发还,11名来自河南到哈密打工的农民工在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个个面露欣慰之色。

  杨某等11人为河南某县农民,2012年5月,他们受雇于被告王某为其打工,每天从五堡镇到哈密市装卸、运送砖块,11人产生劳动费共计214000元。工程即将结束,被告王某于2012年12月分别与11名原告写了欠条,约定到期如数偿付。后支付工资日期已到,原告多次催要被拖欠工资,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拖欠拒绝支付。天气转冷,正直农民工返乡思亲之际,大家都想拿到血汗钱回家乡看妻儿,无奈之下,11名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王某诉至本院。经本院细致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同意于规定日期内将所有拖欠工资偿付。后被告王某收到调解协议书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裁决。随后,原告杨某等人向哈密市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哈密市法院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即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等“三优”工作机制。同时,执行法官艾尼瓦•司坎旦同志对被执行人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劝解他们将心比心,体谅农民工的难处,随后又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严重法律后果,情威并施。在采取多种措施未果的情况下,哈密市法院加快执行节奏,仔细排查执行线索,最终成功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内的相应金额,使案件顺利执结。

  工资拖欠款发还仪式上,当党局长和执行法官艾尼瓦•司坎旦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并宣布发还开始时,11名申请执行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农民工代表杨某还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出对哈密市法院的感谢。

  据了解,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哈密市法院在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采取媒体曝光、司法拘留、刑事制裁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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